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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家长书
作者: 徐小燕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22日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为加强对特异体质幼儿的关爱,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对我园在园幼儿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对全园幼儿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健康状况调查,主要调查幼儿特异体质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患有严重心脏功能障碍,如心肌炎、心包炎、心内膜炎、心律失常;患有支气管哮喘疾病;患有慢性阑尾炎、贫血等疾病;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出现过心跳突然异常,心率过速或过缓,胸前区疼痛或运动中出现头痛、头晕、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以往有过手术史需要特殊照顾的;癫痫;高血压;胃溃疡;肺炎;肾炎;精神病;伤残以及其他严重的疾病。过敏体质及易流鼻血情况也可告知。

2、幼儿和家长要如实向幼儿园和本班老师告知幼儿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状况,幼儿园对患有疾病的幼儿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避免意外责任事故。

3、家长要配合卫生部门对幼儿进行健康体检,家长要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常识进行学习,要加强同教师间的联系与沟通,各尽其职,及时发现、报告、排除幼儿在家庭生活中出现的身体、心理方面的异常情况。

4、幼儿本人或家长未如实告知幼儿园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状况,在幼儿园正常的保教活动期间发病造成后果的,幼儿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状况的幼儿,卫生部门经诊断建议不适宜在幼儿园学习和生活的,幼儿园将告知其监护人对幼儿采取休学措施,并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同时,幼儿园将按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幼儿档案,跟踪管理。本班教师对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幼儿的身体状况将做好全面了解,以便于在保教活动中加以特殊照顾,使幼儿得到及时的关爱,为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奠定基础。

请家长如实填写下表并上交班主任。如“有”则如实填写,如“无”则填写“无”,并签名。谢谢您的配合!

 

                       天宁区三河口幼儿园

                                           2016-9-23

 

 

                                      三河口幼儿园幼儿特异体质调查回执表

 

班级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特异体质种类

不宜参加的运动及需注意的事项

联系电话

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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