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口幼儿园推荐参加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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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有序开展我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充分调动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邹华 副组长:徐小燕 成员:邹洁、王煜尧 领导小组职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荐工作,审议推荐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推荐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核推荐结果并上报上级部门。 (二)组建学术评审团队 学术评审团队是推荐工作的核心评审力量,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邹华(负责统筹学术评审全过程,协调解决评审中的专业问题) 副组长:邹洁(负责组织学术评审具体实施,整理评审材料) 成员:徐小燕、王煜尧 学术评审团队职责:负责对申报教师的专业素养、教学业绩、教研成果等进行学术评议,为推荐工作提供专业依据;严格遵守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过程客观公正。 二、推荐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工作全程公开,推荐办法、流程、标准及结果及时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德才兼备原则:注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与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相结合。 民主集中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做出推荐决定。 三、推荐办法 (一)个人申报 申报教师自主对照条件申报,提交完整、真实的申报材料;学术评审团队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剔除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者。 (二)综合评议 学术评审团队对申报教师的学历资历、教学业绩、教研成果、师德表现、示范引领等方面进行评议。 学术评审团队结合申报教师的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情况及日常表现,进行集体综合评议。 (三)民主测评 通过民主测评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材料审核、综合评议及民主测评情况,进行集体审核把关。 四、推荐流程 (一)方案公示(7月25日) 将本推荐方案在幼儿园公告栏、校园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公示无异议后,经园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启动推荐工作。 (二)个人申报(7月28日—8月29日)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2025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并提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教学业绩证明、教研成果材料、师德考核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需经本人签字确认真实性。 (三)材料初审(8月31日) 学术评审团队按照推荐条件,对申报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重点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申报基本条件,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四)公开述职与成果展示(9月1日) 组织初审通过的申报教师进行公开述职,每位教师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工作、教研成果、未来专业发展规划等;同时设置成果展示区,展示申报教师的教案、课件、科研成果、幼儿作品指导案例等材料,供全体教职工查阅。 (五)民主测评(9月2日) 组织全体教职工(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70%)对申报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内容包括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认可度等方面,测评结果当场统计并公示。 (七)集体研究推荐(9月3日)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学术评审团队的评审情况汇报,结合材料初审、民主测评、学术评审等综合情况,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八)结果公示(9月4日—9月8日) 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在幼儿园显著位置及教职工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教职工异议申诉,对申诉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九)上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 公示无异议后,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签署推荐意见,整理完善申报材料,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报。 五、纪律要求 参与推荐工作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申报教师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造假,立即取消其本次及后续 2 年内的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幼儿园园务组、教职工代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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